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会名誉职务的设立工作,我会决定将“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特邀副会长”变更为“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名誉副会长”。被授予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名誉副会长的人士任期与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