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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一纺织厂私接电缆被查获

  11月18日,石市高邑县一纺织厂企业负责人,向供电部门补交了窃电违法所得20余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高邑县供电公司营销部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一区域例行巡查时,针对高损台区数据核对时发现,该条线路各项采集数据正确,电源分布合理,线路也是去年新改造过的,但是线损一直居高不下。随即,工作人员对该台区各个用户筛查,发现一家织布厂近期出入送货车辆明显增多,但是该厂电量却没有变化。

  当天夜晚,供电检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抵达现场后,检查人员隐约听到织布厂织机在工作的声音,现场设备一切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窃电点。

  “难不成他们从别的地方扯了一根电线?”工作人员准备回去再查查其他工厂的用电量如何。

  用电检查班工作人员在核实其他客户电量后,并未发现异常,随即联系了公安部门,决定开展联合行动。

  面对联合检查行动,织布厂员工称他们厂长不在,请检查人员过几日再来。供电检查人员和民警亮出证件后,才得以进入内部检查。

  在现场,检查人员发现从变压器出线位置到计量装置之间,有一截地埋电缆上凌乱地摆放着几台织机,检查人员当即断定窃电点一定在这一截地埋电缆上。于是检查人员调来起重机将织机移开,并顺着变压器下线位置开始挖掘,在距离地面一米多深的地方,检查人员发现主线上又接了三根线。

  检查人员立即在现场拍照取证,出具窃电通知书。此时,一个自称是厂长的人从厂房里走出来,声称检查人员破坏了他们的织机,要求检查人员赔偿。当民警告知厂长此次行动全过程均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如有问题可向法院申诉后,该厂厂长才放检查人员出厂。

  此后,高邑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和民警多次向厂长摆证据、讲政策。面对事实,厂长最终交代了窃电事实。

  11月18日,高邑县供电公司对王某下达“窃电处理通知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立即对该窃电客户终止了供电。王某补交了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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