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获悉,今年阿克苏地区向各县(市)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83亿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资金12.55亿元、自治区资金4.27亿元,其中14.76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1.04亿元用于以工代赈;0.93亿元用于民族工作;82万元用于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108万元用于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794万元用于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补助资金的及时下达,将有效支持各县(市)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带动群众发展生产、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