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促进棉花市场平稳运行,并满足棉纺企业用棉需求,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将组织2021年第一批中央储备棉投放。投放的储备棉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对质量和重量进行公证检验,其中质量检验抽样比例为10%。公证检验相关事宜按照原中国纤维检验局发布的《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见附件,办法中“国家储备棉”改为“中央储备棉”,“中国纤维检验局”改为“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2021年10月7日